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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刑事辩护(西南)论坛后天在成都举行
中国法学会2010年刑诉论坛资料照片 中国法学会2012刑事辩护 (西南)论坛将在成都举行 2012-02-17 [综合中国法学会网、四川为你辩护网讯]2012年5月1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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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法治的进步不能靠恩赐,也不能靠机遇,它是深思熟虑的行动和顽强不息的奋争,推动法治建设的是一次次理性负责的公民运动,律师在这样的运动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陈有西,男,浙江宁海人。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浙江省作家协会作家。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法律顾问。杭州市政府信访律师顾问团成员。兼任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硕导;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浙江警察学院兼职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 浙江大学(杭州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曾在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曾担任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负责人、浙江财经学院首任法律系负责人,杭州律师协会副会长。 作为律师,他成功管理着浙江省第一家京衡律师集团,任董事长兼主任。集团有五所、十六个专业法律部、一百六十多位律师和助理。办理了大量有影响的案件,被全国媒体广泛报道。业务范围涉及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公司并购、金融保险、建筑房地产、国际贸易、知识产权、香港上市、重大行政诉讼和集团诉讼。 曾被评为浙江省杰出法学青年。被杭州市政府评为杭州市中介服务业标兵(2006)、市司法局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06)。杭州市十佳优秀刑事辩护律师(2004)。2007年获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五年普法先进个人(2008)。2009年浙江省级模范党员律师。《都市快报》2009年度新闻人物。 2011年度《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法律界“影响中国年度人物”;《南方人物周刊》“中国50位年度魅力人物”。 历年出版专著发表文章400余万字,有大量文章被《中国法院网》、国务院新闻办《中国网》、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社《新华网》、《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报刊和权威网站发表。近年在中央党校《学习时报》等报刊发表司法改革系列文章20多篇,在浙江法制报开设《有西说法》、深圳晶报开设《名家说法》专栏多年。在《中国法学》、《中国审判》等刊发表许多有影响的论文。已经出版著作有《变革时代的法律秩序》、《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概论》、《定罪量刑指南》、《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的法律适用》、《知识产权法》等10多本。是一位学术和实务兼长的学者型律师。 其个人网站《陈有西学术网》(wqcyx.zfwlxt.com)2010年11月点击量已达4390余万,居中国法律人博客首位,有很大影响力。============版权声明:《陈有西学术网》署名陈有西的原创文章禁止中外印刷媒体未经作者许可的转载和汇编。允许数字网络媒体的善意转载,应当注明出处或网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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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政治体制改革在中国再过十年都未必能够实现。十年太久,只争朝夕吧。 --- 十年太久?3012年在中国能实现现代政治体制(何谓,您懂的)就算不错了!!!你不信?请你再算算:从1902年到而今,100年不就这么轻轻巧巧的在腥风血雨中过去了吗!从1902年,我们中华民族在这100年里在政治体制上又取得了什么在这个世界值得骄傲的成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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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伟江的个人空间--行动改变中国 个人首页 | 留言 关于沂南陈案的律师声明 2012年05月18日 15:05:34分类:未分类 一, 交涉经过 关于沂南警方表示,“陈XX已经在5月10日之前,已经向看守所申请法律援助,沂南法律援助中心已经为陈指定了二名律师。因此,警方不安排刘芳聘请的律师会见陈”。 对此,我们认为,警方的说法缺乏真实性。陈妻刘芳于2012年5月11日,委托律师斯伟江、丁锡奎为侦查阶段律师,为陈提供法律帮助。5月15日之前,律师打电话给沂南公安局刑侦队时,王警官回复,领导要求,带委托人刘芳去公安局办手续,否则,不接收律师的委托手续,对此律师表示这种要求没有法律依据。5月16日上午11点,丁锡奎,斯伟江到了沂南公安局刑侦大队交手续,警方接收手续。接待的王警官,谢立伟都表示,因为承办人出差,等承办人回来安排会见事宜。律师和承办人高警官通电话,他说他在河南出差,回来才能安排会见。到了5月17日下午6点多,高警官给丁、斯分别打电话,要求律师到沂南面谈会见事宜,律师要求明确告知,是否安排会见?高在电话里不置可否,一再要求律师到沂南面谈。 应沂南警方的要求,5月18日早上8点40分,丁律师到沂南公安局刑侦大队,之后高警官安排丁锡奎律师到会议室等,高警官、谢立伟都要求等斯律师一起才能告知能否安排会见。早上9点15分,斯律师到临沂,要求警方直接回复是否安排会见,丁律师向警方明确表示,会见一个人即可。10点多,高、谢警官告诉丁律师,陈已经委托法律援助的事情。但未出具任何书面材料,也拒绝了丁律师要求找陈会见并选择律师的要求。 5月18日上午11点多,斯伟江致电沂南法律援助中心(0539-3238148),中心的负责人(接电话人表示自己是领导,姓NI)表示,并不清楚此事,因此,也不知道是哪两位援助律师。 二,律师声明 以上经过,可以基本推断,丁、斯律师提交委托手续之前,根本就不存在法律援助律师,否则,沂南警方根本就不用借承办人在河南出差的托辞,不安排会见。 其次,沂南警方并未出示任何陈的书面意见,也没有见到任何陈签字的委托律师手续。以及法援中心的指定律师手续。沂南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也无法印证警方的说法。 因此,对于沂南警方涉嫌非法剥夺陈合法辩护权的做法,我们深表遗憾和无奈。对于沂南警方戏弄律师的做法,我们表示悲悯和宽恕,这是不健康心态所致。前者的伤害对陈个人,及国家的司法形象,损害至大。希望公安部能出面纠正这种违法的做法。 最后,在5月16日见沂南警方谢立伟时,我们向警方提出疑点,是否存在陈被刑讯逼供的可能,因伤痕未好,所以,不及时安排律师会见陈。同时,我们也表示了对陈的人身安全和能否受到司法公正待遇的关心,对此警方的回答是,不要把别人当魔鬼,不要把自己当天使。我们当然不指望,沂南警方是天使,我们也不认为他们是魔鬼,我们只希望警方本着善良的人性,严格依法办事。法律既是陈的守护神,恐怕以后也是有关责任人的挡箭牌! 陈妻刘芳为陈聘请的律师:丁锡奎 斯伟江 2012年5月18日下午3点
张洪峰发表的微博(8194) 谢谢记者出手监督。//@鮑志恒:“听说你约何强母亲见面,她却被你们法院的三个门卫打了?”“我约了她见面”“你见到她了?她被打了吗?""请你跟宣传部门联系""她是不是因为你的约见被打了""请你跟宣传部门联系"•••••• //@王誓华律师:强烈谴责江苏高院的野蛮行为! ◆◆ @张洪峰 : 来电呼救命:常熟案被告人何强的母亲苏金林,今上午9点应江苏省高院法官之约到高院谈话。苏来电称乘火车连夜赶到,在高院大厅被两女一男殴打,大呼救命,表示大厅摄像头记录了全过程,要求调阅严查。因苏有严重心脏病,苏要求高院送她去医院检查,电话在喧嚣中挂断。(难道江苏高院约苏送去打一顿?) 来电称:法院表示打苏妈妈的是法院物业公司的保安,与法院、法官无关,拒绝送苏妈妈去医院。110来后看是高院的事就走了。呼吁江苏省高院有点基本的人道主义!!!!法官就可以没有人性?约了人家来,被你们的狗咬了,送医院总是个起码的吧!! ◆◆ @江苏自卫有罪案家属 : 何强母亲跟法院领导约好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却在门卫室被俩位男保安 和一位女保安拳打脚踢 被打在地上像死尸一样抬出门卫室 好不容易见到法院领导 家属再三要求去医院 领导说这不关他的事 快来救命阿! 转发(249) | 评论(61) 今天 10:30 来自华为手机 标签: 转发(30)| 收藏| 评论(14)今天 12:19 来自天翼3G互联网手机 再来电:高院拒绝送苏去医院,苏在大哭。 ◆◆ @张洪峰 : 来电呼救命:常熟案被告人何强的母亲苏金林,今上午9点应江苏省高院法官之约到高院谈话。苏来电称乘火车连夜赶到,在高院大厅被两女一男殴打,大呼救命,表示大厅摄像头记录了全过程,要求调阅严查。因苏有严重心脏病,苏要求高院送她去医院检查,电话在喧嚣中挂断。(难道江苏高院约苏送去打一顿?) 转发(200) | 评论(55) 今天 09:37 来自天翼3G互联网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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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 批中央党校 外媒:广东确定了方向 】2012年05月18日讯(记者王量综合报导)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近日声称,官员财产申报“至少还需要10年时间”。《南方都市报》对此发表社论,批驳中央党校论调:“‘至少还需要10年’的说法令人感到沮丧”,“‘十年’实在太久,惟愿只争朝夕”。外媒评论,中国南方(广东)确定了前进方向。 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5月14日刊文称:现在许多贪官污吏动辄贪污千万上亿资产,中国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从乐观角度估计来看,至少还需要10年时间。”文章又称:“但是如果政府具备足够强大的反腐决心,贯彻这项制度也许指日可待。” 对此论调,广东南方报业旗下《南方都市报》16日发表了题为《官员财产公开:十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社论,批驳中央党校:“‘至少还需要10年’的说法令人感到沮丧”,“权力监督的万千要义,系于官员财产公开一身,念兹在兹,‘十年’实在太久,惟愿只争朝夕”。 面对中央党校的权威,《南方都市报》敢言开明的做法令各界瞩目。 “中国南方确定了前进方向”。 “德国之声”5月16日报导“中国南方(广东)确定了前进方向”。报导写道:目前在中国南方广东主政的汪洋,可能会更上一层楼,因广东的经济模式符合北京领导人的愿望。 报导援引《法兰克福汇报》说:“汪洋的胜利也是其信念的胜利。作为改革者,他相信透明、参与和私营经济。广州是第一批公开预算的大城市。” 作为改革派大员,汪洋最近提出了一系列政改方案。 5月9日,在广东第11届党代会报告里,汪洋语出惊人,强调说:“我们必须破除人民幸福是党和政府恩赐的错误认识。”汪洋的讲话稿阐述了人民群众、文化引导、制度保障在增强民生幸福方面发挥的作用。 汪洋讲话一结束,国内的媒体纷纷以上述汪洋的大胆言辞为标题做报导。 汪洋同时提到,要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进行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试点。广东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对此解读说,申报财产的方案已经出来了,目前正在做试点方案,“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海外时评人士林子旭认为,在目前中共政局剧烈动荡敏感时期,汪洋出语大胆,“很有可能如传言所说,温家宝的若干政改方案在党内得到了认可”,“他这样讲话或许就是在为改革派释放某种信号”。 (责任编辑:姜斌)
法院与法院之间相互照顾面子,一个个的面子都比法大,给一次面子就可以把案件当事人折腾好几年,一世人生,总共才有多少年呢?原帖由 访客 / 发表于2012-5-10 10:36:32 温州应该会好很多,发回重审也表明了中院的态度了嘛,再怎么样也要给下面点面子啊 原帖由访客 / 发表于2012-5-9 15:36:31 中国特色 原帖由无法 / 发表于2012-5-9 14:58:43 发回重审又怎样?还不是来回折腾!光走程序也可以走几年吧?效率真高啊法院!
总是以为家乡江苏的法治环境要比重庆、北海好得多,哪知道竟然也有常熟、无锡这样的事情,可见,天下乌鸦一般黑,不是假的。
陆德:对于薄熙来的事件,我们还要注意到另外一种反应,有些基层支持薄熙来。为什么,他们说改革开放30年,年年在喊反腐败,但没有一个地区真正搞过,这个说法值得反思。
评5分写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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